这是一个三五间破旧的屋子组成的院落,收拾得虽干干净净,一尘不染,但陈设却极为简陋,也无姬妾奴仆,只有个又聋又哑的老头子,蹒跚地做些杂事。
这就是号称江南大侠的江别鹤的住所。
看着这里,何恒轻声一笑:“江别鹤这个江南大侠虽然水分很大,但也难以想象,他居然穷到住这种院子!”
原随云冷笑一声,道:“他当然不是穷到如此,只是‘高风亮节’而已。”
“的确是‘高风亮节’,不过明明有条件,却故意亏待自己,这个人要么是真正的大仁大义之辈,要么就是大奸大恶之徒,沽名钓誉,有着远比自身享受更重要的图谋,你说这位江南大侠是属于前者还是后者?”何恒轻声一笑。
原随云嘴角勾起一丝讥讽,没有回答什么。
何恒也不恼,静静地坐在“江南大侠”家门口处一个茶馆里,看着那其中情况。
没过多久,那几间破旧的屋子就来了几个“不速之客”。
何恒这等人物眼里自是极好,一下子就认出其中一人,那是曾经被他敲过闷棍的小鱼儿,现在也长高了不少,倒是褪去了稚嫩。
在他旁边,是一个虎背熊腰的大汉。颧骨棱棱的脸上有墨般浓眉,眯眼如懒虎,张目似闪电;八尺长躯骨骼长大,双肩宽阔,两手垂膝,雄伟身材生无余肉。仿佛金刚的身躯有如天神般的气势,一身杀气可使人汗毛直竖,声如洪钟的嗓音能响彻群山,一声叱咤,便可令人丧胆。
他就是燕南天!
何恒看了一眼就知道了,只有燕南天才有这种独特的气质,独特的风范。
原随云的脸上此刻也布满了凝重,他虽然看不见,但却听得远比常人要清晰。一瞬间,他就听见了燕南天的脚步声,这也是不同于常人的。
“好可怕的内力,好巧妙的控制,好一个燕南天!”原随云轻声赞叹着:“武道禅宗,嫁衣神功。嫁衣神功的真气本就是天下最为刚烈的一种,而燕南天居然可以把它练到收放自如,运转成丝,走路时丝毫没有动响的境界,的确称得上天下无双,这等武功,我的确不如。”
何恒看了看他,笑道:“原兄何必自谦,燕南天武功虽高,但原兄也不逊于他多少,而且他如今已经是接近五十之龄,而你不过二十余岁,假以时日,何愁无法超过他?”
原随云也笑了笑,嘴角露出一分傲然,他蝙蝠公子从来不觉得自己比任何人差。
何恒撇了撇燕南天二人,道:“看来你的谋划成功了,燕南天知道了江别鹤就是江琴之后,果然忍不住,要来杀他给江枫报仇了。也不枉你我在这里守株待兔了这么久。”
“燕南天这种人,虽千万人吾往矣,为了和江枫的兄弟之情他当初敢闯恶人谷,如今又怎么可能不敢到这里来呢?”原随云露出一分成竹在胸的笑容。
“那移花宫那里,你已经通知了邀月、怜星了没有?”何恒问道。
“这是自然,江别鹤本来就是邀月的一条狗,燕南天与邀月之间又是生死之仇……”说到这里,原随云顿了顿,然后对着何恒继续道:“这还要多谢你提供的消息,谁也不曾想到,当初江枫的儿子居然是双胞胎,一个是江小鱼,一个居然是移花宫的花无缺。啧啧,邀月宫主这么做,的确狠辣啊!”
即使原随云,也得为邀月的狠毒而感慨,杀人不过头点地,他蝙蝠公子虽然也是恶贯满盈,却也没有像邀月这样,为了报复一个江枫,居然花费十几年的时间,只为让他两个儿子手足相残。
何恒哈哈一笑:“最毒妇人心而已,女人要是狠辣起来,可比男人可怕多了。尤其是身份地位高的女人,一旦嫉妒怨恨起来,更是恐怖,古有吕雉,今有邀月啊!”
吕雉是汉高祖刘邦的皇后,为人格外狠毒暴虐,在刘邦死后,把其生前爱妃戚夫人施以“人彘”之刑。
就是砍掉她的手足,挖去她的眼睛,熏聋她的耳朵,还用药物把她变成哑吧,然后将她半死不活地抛入地窖之中。
而这些,就是因为刘邦生前宠爱戚夫人超过了对吕雉,所以引起了她的嫉妒与痛恨。
而邀月之所以要如此狠毒地报复江枫,也就是因为江枫爱上了花月奴而不是她。
原随云也是点了点头道:“女人疯狂起来的确可怕,我现在有点明白白兄你为什么不肯近女色了。”
“嘿嘿,所以你以后也要小心女人啊!”何恒略带深意的看了看原随云,这家伙原本也是栽在女人手里的,本来大好的格局,被金灵芝绝地一扑,葬身海里,可悲可叹。
“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凡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吕纯阳此言的确有理。”原随云感慨一下着,“不过那邀月宫主也算一个可怜之人啊!”
何恒嘴角露出冷笑:“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出来混总是要还的。移花宫之名江湖上人闻风丧胆,那可是不知多少人鲜血堆积而出,邀月她手中的人命不会比你我少,做下恶事也不逊我等,凭什么不还?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她凭什么以为她可以凌驾他人之上,事事人人都要顺如她意?谁又有资格要求他人一定要任己主宰,邀月她的觉悟还是不够啊!这也是她无法登临武道绝巅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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