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可我好久都没见到他了,阿sir,他怎么啦?”
黎承睿想了想,还是从另一些照片中挑出一张不那么恐怖的,递过去给他,淡淡地说:“他死了。”
林翊微张双唇,脸色变白,照片上的男人死状很凄惨恐怖,他双臂张开,如耶稣受难一般,全身被不知名的东西啃得血肉模糊,加上组织腐烂,不少地方甚至露出白森森的骨头,他的眼睛被人挖走,眼眶位置只剩下两个黑洞。
给询问对象看犯罪现场照片是一种经常使用的方法,人对尸体的反应各不相同,但有经验的警官却能根据这一点做嫌疑犯的初步判断。黎承睿只看了少年一眼,就将他从嫌疑犯的名单中去除,因为少年看到尸体不仅如一般人那样惊恐厌恶,他还捂住胸口,脸色煞白,浑身颤抖,喘着气,呼哧呼哧地像随时要断气一般。
“不好,他有哮喘。”阿Sam惊呼一声,冲上来想帮忙,黎承睿已经抢先将少年一把抱入怀中,急切地摸他身上各处口袋,他知道这种哮喘病人一定会随身携带药剂。
“找到了。”黎承睿飞快从少年的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根小小的哮喘吸入剂凑到少年的嘴边,少年如获至宝一般捧着药剂深深地吸了几下,黎承睿抱着他,托着他的后脑让他靠在自己身上更好受些。慢慢的,怀里的身体平复下来,黎承睿来回抚摸他的背部,突然间觉得自己怎么也舍不得放开。
就像这个身体天生该被拥抱在自己臂弯中一样,他一靠近,全身的感官像嗖嗖苏醒过来,全都以十倍乃至百倍的探测功能近乎贪婪地探知属于对方身体上的一切。他注意到这具少年的身躯看起来很瘦,摸上去却骨肉均匀,靠在他身上时,少年的呼吸轻盈得若天使飞翼轻触肌肤,他的体温不高,手摸着有点凉,可是触感非常滑,像最打磨了上千遍的玉石,有由内而外透出来的光晕。
他还很好闻,味道,清新而略带甜美,令人怀想起夏季英格兰乡下芬芳的青草,置身其中,所有久远的被忘怀的年少情怀突然间就排山倒海。
黎承睿感到难以自已,他莫名其妙地涌上一种渴望,渴望更多地感受这个男孩,脱下他的衣服,跟他贴近,毫无阻滞地皮肤摩擦皮肤,身体纠缠身体,体温偎贴体温。
这个想法令他浑身发热,呼吸急促,却也心生恐惧。
“好恐怖,刚刚的照片好恐怖。”林翊在他怀里呆呆地,像陈述一个事实一样小声说。
黎承睿有些内疚和心疼,他轻柔地拍着少年的后背,趁机转过头,将鼻端靠近男孩的鬓发,深深吸了一口。
心醉神迷。
彻底的心醉神迷。
从他的角度看过去,还能见到林翊从衣领处露出的脖颈,弧度优雅,质地细白,再往下的锁骨形状完美到宛若神来之笔,这么美,美到神经末梢都要为之战栗。
“阿sir,我好了。”少年再度提醒他。
黎承睿深吸一口气,舍弃什么似的果断松开手,他看着那少年近在咫尺的脸庞,眉眼精细得像水晶般透明,几乎一个错眼,他就会反射出七彩的光,他看着看着,竟然觉得像陷入泥沼,脚底下有看不见的吸力拖着往下拽,越挣扎,就陷得越深。
可他只是头一回见到这个少年,在此之前,他从没看过名为林翊的男孩,他从不知道一个男孩能对他产生这种令人窒息的恐怖吸引力,他甚至从来不知道自己是个同性恋。
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很能自律的人,他出身警察世家,从小就被教育得爱憎分明,他在美国受过最严苛的警官训练,他返港加入重案组是因为他真的热爱刑侦事业,他相信伸张正义的必要性,哪怕正义已经沦为不同人不同的政治工具。但总体而言,他还是相信那样一种规律存在的必要性,弱者要受保护,好人要受尊重,坏人要被绳之以法。
他对警察职责的最实际理解,就是让守法的人,要有一个安全的环境,让他们得以生存下去。
为了做到这一点,他对自己自律甚严,他无时无刻不保持冷静谨慎,他也觉得自己一直都做得不赖,可这些冷静谨慎在见到林翊的瞬间都轰然倒塌,他甚至能清晰地听见以往那个黎承睿警官内心天翻地覆的断裂声。
他的视线从这个少年的眼睛慢慢挪到他形状漂亮的嘴唇,然后黎承睿感到内心的呼号声,那么柔嫩的嘴唇,却让他感到尖锐的刺痛。
黎承睿近乎狼狈地转开眼,挥挥手,粗声粗气地说:“没事了是吧,有病不要出来乱跑,早点回家。”
少年仍然呆着脸,顺从地点点头,抓起自己的书包仔仔细细背上,确保背带平贴无皱折后,才冲两位警官微微鞠了一躬,小小声说:“两位阿sir,我走先了。”
然后,他后知后觉地想起什么,对黎承睿单独鞠了一躬,乖乖地说:“谢谢你。”
黎承睿低头装作看照片,不置可否地点点头。
少年很快离开,阿Sam过来收好犯罪现场照片,正跟他说着对这个少年的判断,黎承睿心不在焉地听着,突然猛的站起身,对阿Sam抛下一句:“等等,我出去打个电话。”
他跑出自己的办公室,穿过外面重案组永远热闹得像夜市的大办公间,在众多手足诧异的目光中,他跨出这里,跑过走廊,钻进拐角的茶水间那。他记得那有个大窗户,从上往下看,能鸟瞰整个警署外围的小广场。
在警车出没和警员穿梭的间隙中,他如愿以偿地赶在那个少年离开警署前又见到他。林翊背着书包,低着头,孤独地穿过整个广场。这是一个初秋的傍晚,少年外头罩着蓝色间白色的棉质格子长袖衬衫,里面是灰色圆领T恤,下面穿一条柔软的卡其色棉布长裤,脚上蹬着叫不上牌子的帆布鞋。他明明穿着最普通的衣服,理着平淡无奇的发型,甚至他让黎承睿屏住呼吸的长相,换成第二个人来看,诚然是清秀雅致,可也未必就漂亮到惨绝人寰的地步。可他就是深深打动黎承睿,这种打动是没有由来的,具备龙卷风那样席卷一切的颠覆效应,它就像一记重拳,猛的一下打得黎承睿懵了头,可它又像一个久远而浪漫的回忆,只消稍微露出点蛛丝马迹,便能令人陷入难以自拔的感伤情愫当中。
以黎承睿的全部刑侦知识无法解释这个,他目送着男孩的背影消失在视线范畴内,然后深深地叹了口气,他感觉刚刚做出的事很不可思议,依稀仿佛,他脑子里闪现出一个词:着魔。
是的,这个男孩,让他着了魔。
※※※※※※※※※※※※※※※※※※※※
新文开张,求花花~~~~
喜欢着魔请大家收藏:(m.booktxt2.com)着魔电子书更新速度全网最快。